吃藥后發現懷孕了,孩子還能要嗎?
在門診總能遇到病人來問各種各樣的問題,特別是很多年輕媽媽,懷孕后想起前幾天吃過感冒藥或者拍過X片,還有些是口服了緊急避孕藥的,都非常擔心孩子存在畸形,或者是智力有問題……
今天就在這里要科普這方面的知識:
就是目前國際上公認的懷孕早期“全或無”的理論,即:
一、胚胎接受全部不利影響,導致自然流產
二、胚胎沒有受到不利影響,正常地生長下去
有人曾通俗易懂的解釋為——“不是生存,就是死亡”,當然“全或無”理論適用于孕早期,即:孕4周之前,從末次月經第一天開始往后推28天時間內的時間內。記住!并不是指整個孕期。因為這個理論為此也留下了不少小生命。
人胚胎發育中的致畸敏感期,分為3個階段:
(1)不敏感期:受孕后2周內(末次月經的第14-28天)這個時期藥物對胚胎的影響是“全或無”,即要么沒有影響,要么有影響導致流產,一般不會導致胎兒畸形。
(2)敏感期:受孕后3-8周(末次月經的第5-10周)。主要器官畸形的最危險時期均在此期,如腦在受孕后的15-27天,眼在24-29天,心臟在20-29天,四肢在24-36天,生殖器在26-62天。
(3)低敏感期:受孕后9-38周(末次月經的第11-40周)。因為在早孕階段,卵子和精子才剛剛結合形成一個新的細胞---受精卵,正著安營扎寨,這個時候受精卵只是進行了簡單的細胞分裂,實現了相同細胞數量上的增加,還沒有分化出不同的細胞,也沒有分化出組織和器官,談不上器官上的畸形,所以不會出現人們擔心的畸形胎兒。
另外,受精卵在細胞分裂過程中,有一個自我糾錯功能,如果分裂順利,胚胎就會健康成長下去;如果分裂不順利,胚胎就會自然被淘汰。
在懷孕4周前,當女性在意外懷孕的狀況下服用過藥物或者照了X光,如果胚胎沒有被自然流產流掉的話,可以考慮按照“全或無”的理論來繼續妊娠。
在這個時期還有一些特殊的情況,雖然99%的藥物都適用于上述“全或無”的理論,不會給胎兒帶來傷害,但存在幾種不適用于這個理論的特例藥物:
利巴韋林
異維A酸(曾用名:異維甲酸)
預防麻疹、風疹、腮腺炎的疫苗
這些藥人體內的清除半衰期長,有的甚至達幾個月之久,又明確致畸,不僅孕媽媽,備孕期女性也不能接觸,否則藥物殘留在體內會增加胎兒畸形的風險。
早孕期28天內,服用不是明確孕期禁用藥物,或照射X光,不用輕易終止妊娠,可以順其自然要寶寶。但對于計劃懷孕以及備孕中的夫妻,為了避免因吃藥或者照X光導致自然流產的情況發生,應該在每次吃藥前或者照X光前先檢測是否懷孕,確認沒懷孕再吃藥或照X 光。另外,為保險起見,照過X 光后的3個月內應該避免懷孕,包括男女雙方。